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#泊位及液化罐区工程
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为维护公众的合法环境权益,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,现将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#泊位及液化罐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。
一、建设项目概况
项目名称: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#泊位及液化罐区工程
项目性质:新建
建设地点: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古雷半岛西南部西侧。
建设内容:包括泊位工程和液体罐区工程。
①泊位工程:拟建设1个30万吨级油品泊位(水工结构按45万吨预留),年通过能力1650万吨,设计年吞吐量为1600万吨,码头总长度为473m,引桥总长589m,主要进行原油、石脑油的装卸作业。
②液体罐区工程:新建罐区总库容110×104m³,共14座储油罐,包括8座10×104m³原油储罐和6座5×104m³石脑油储罐,均为双盘外浮顶罐,设计周转量983.2万吨/年,罐区用地为已完成填海造地形成的陆域。
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
建设单位:福建漳州古雷码头有限责任公司
地址:福建省漳州市古雷港经济开发区古雷镇金福路883号 邮编:363215
联系人:饶工 电话:0596-3802035 电子邮箱:786836926@qq.com
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
环评单位: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所
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邮编:100088
联系人:李工 电话:010-65299385 电子邮箱:limingcong@wti.ac.cn
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公众可通过自行登陆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,向建设单位反映有关意见和建议。
生态环境部官网下载链接:
http://www.mee.gov.cn/xxgk2018/xxgk/xxgk01/201810/t20181024_665329.html。
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通过信函、电子邮件等方式,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,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。
福建漳州古雷码头有限责任公司
2023年11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