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#泊位工程勘察设计(第三次招标)
澄清、修改及补充通知(第01号)
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厦门港古雷港区古雷作业区南3#泊位工程勘察设计(第三次招标)( 招标编号:)有关事项澄清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下:
1、本电子招标文件采用“广联达(招标)工具7.6.1006.225(房建市政工程、水运工程)”编制制作,其电子投标文件应符合“广联达(投标)工具7.6.1006.225(房建市政工程、水运工程)”编制制作等要求,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.2条款10.5.4规定。
2、投标人资格业绩要求:企业近年〔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5年内,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设计批复(审核意见)、或项目业主出具的施工图审定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﹞至少完成过1项 5万吨级及以上级的国内沿海油品泊位工程设计业绩(不含改扩建)设计业绩。其业绩统计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7.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〔5~10 年(招标人根据项目酌情设置)〕。
3、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(综合评估法)2.2.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条款号的序号2业绩分的(最高可设与拟建项目同等码头吨位等级、同类货种)设置,见第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.2条款的10.5.3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(综合评估法)2.2.4商务部分评分标准条款号的序号2业绩分的(最高可设与拟建项目同等码头吨位等级、同类货种)是指:满足资格要求得基本分6分,每增加一项近10年国内沿海30万吨级油品泊位,设计业绩加2分,本项最高得10分。注:不含改扩建(加分项表格投标人可自行添加,格式自拟,可参考“近年完成类似项目情况汇总表”) 。
本“澄清、修改及补充通知”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,以本“澄清、修改及补充通知”为准。不同时间上对同一内容的多种描述,以最后发出的内容为准。
招标人:福建漳州古雷码头有限责任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日期:2022年9月6日